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》国环评规评(2017)4号、《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噪声和固废)工作的通知》川环办发(2018)26号,现将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《高新区方舱医院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;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8日-2023年11月2日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势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必须加盖公章。
竣工保护验收报告如下:
1.验收报告--高新方舱医院项目.pdf
2.验收意见.pdf |